搖頭丸的文化效應

 

時間:

2002年12月28日星期六下午1:30-5:00

地點:

紫藤蘆(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16巷1號,電話:23639459)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文化研究學會

合辦單位:

陽明大學醫學院

協辦單位︰

交通大學新興文化研究中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台大城鄉研究所、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紫藤文化協會、國科會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教育部顧問室

籌畫人: 伍軒宏(政治大學英文系)

主持:

卡維波(中央大學哲學所)

論壇引言人:

王彥蘋(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
D. J @llen
吳佳璇(台大精神科醫師)

 

此刊登為會議逐字稿,與會者如有任何意見,請洽學會秘書處  csa.taiwan@msa.hinet.net,謝謝。

卡維波:

我們這次文化座談的主題叫做「搖頭丸的文化效應」,這次會議的籌畫人是政治大學英語系的伍軒宏教授,我想先請他講一下他的想法跟構想。

伍軒宏:

感謝各位今天來參加,其實沒有很大的構想,只是說這個問題最近常討論常常在媒體上被提到的一個問題喔,所以想說能夠在一般媒體討論外更深入一點,一部分是從真正接觸的人的角度來看,還有說從文化研究的切入點來更深化這個問題,所以基本上選了一些議題來看這個問題,最重要是能夠引起比較多的互動或說能夠更多面向來討論。

 

卡維波:

我想先給大家介紹一下引言人,我是中央大學哲學所的卡維波;王彥蘋她是在世新大學社發所;然後在我左手邊的吳佳璇是台大精神科醫師;在我右邊是DJ@llen。

本次文化批判論壇的籌劃人伍軒宏教授,請我做主持人時,也表達了希望我能夠參與討論的意思,所以我今天發言將會分成先後兩個部份,第二個部份代表我個人的意見看法,將會在各位引言人之後再發言,現在我則以主持人的身分來發言,我恐怕無法很全面地來介紹今天的主題,以下我只是介紹一下今年有關搖頭丸的社會文化事件,作為前言,當然我會遺漏很多,還請各位多多補充。

搖頭丸這個名詞本身已經有了污名的意含,但是我們今天在這個場合使用這個名詞,並不代表我們認同這個名詞的污名成份。有些人把搖頭丸稱為快樂丸或E。這種藥和一些能夠改變心理狀態的藥物──不論是化學合成的,如LSD或者植物提煉的如大麻或古柯鹼──都被稱為Psychedelics,我則把它翻譯為「放心藥」。

今年(2002)台灣社會在放心藥文化方面,特別是搖頭丸的文化方面,我們注意到一些重要的發展,首先是警方、政治人物與媒體聯手藉著巡視與取締大型商業舞場,更進一步地妖魔化搖頭丸與舞場文化,也大規模地違反人權,例如警方會因為地上撿到藥物而把所有人帶回驗尿,但是這個做法卻不可能同等地運用到其他非青少年聚集的狂歡場合。此外,在檢查取締舞場的同時,也對青少年的行動自由加以限制。但是這種取締的結果,使得有些人轉向私人小型的派對在更隱蔽的場所舉行,但是一旦被KTV店家檢舉或線民密告也會同樣地遭到取締,藝人安雅、蘇永康事件,以至於黃顯洲事件,都是轟動社會與放心藥相關的事件。這些事件顯示政治人物對放心藥的撻伐與演藝人員的反毒宣傳活動,有時也會反咬到自己。

另外,今年之前早就開始的對於戶外的銳舞派對的取締,也連帶地把電子音樂某種程度的污名化,甚至警察搜查到有搖頭字樣的盜版CD竟也成為某種不法的證據。華山火鼓會事件也曾意外地牽扯出喀藥傳聞。此外今年還出現了像文聰與阿勇這種本土的一些電音創作,不過由「阿扁持水果刀追殺李登輝」一歌引發政客緊張來看,基進的次文化空間的拓展還有一些障礙。

這個月新聞報導有些學生會去嗑花,就是吸食牽牛花、曼陀羅與夾竹桃等以造成放心的效果,荒謬的是還有人呼籲檢警單位應加強注意,彷彿只要會造成放心效果的,不論是搖頭丸還是郎有情妹有意送你一朵牽牛花,都要通通抓起來。

在意識形態的戰場方面,BBS的Motss版在今年有相當多與熱烈的討論反毒與反反毒,雙方都有很精彩的討論,同志事實上成為台灣對此議題相當有政治意識與知識的一群,這使得同志運動、同志文化和搖頭文化發生關係。何穎怡為商周出版社策劃的《迷幻異域》一書,由羅悅全翻譯,介紹主要是英國的快樂丸和銳舞文化,算是對於搖頭丸與相關的銳舞和音樂的一次意識形態戰場上的平反。何穎怡和商周原本要再接再厲出版本土小團體StudioE的《搖頭花》一書,以「藥物使用者」的親身經驗角度來書寫,在進入排版階段時,才驚覺中華民國的法律會對這種出版品加以嚴厲的懲罰。何穎怡告訴我,此書可能觸犯1.刑法的「教唆犯罪」,可能入作者於罪。2.毒品管制條例裡的「引誘他人吸毒」也可能入作者於罪。因為本書寫作毫無「小說」之掩飾,檢方可以將它當作「犯罪之告白」,對商周與作者進行蒐證。商周便曾因為出版「買票懺悔錄」而遭檢方持搜索票蒐證。何穎怡在信上告訴我,即使到頭來這些罪名可能都不成立。但是台灣法律與執法手段非常粗暴。作者在捍衛「言論與出版自由」的過程裡,法律並不會去捍衛「嫌疑犯」應有之隱私權與人權。故而可能會對作者的就業與家庭人生不利。由這個事件來看,所謂言論自由的原始應用模式其實可能只是針對主流的大型政治,而在言論最為冒犯社會集體情感與價值的方面,卻是不一定被保障的。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關於援交的網頁,就被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認為有觸法之嫌,則是另一個明顯的例子。所以今天文化批判論壇討論這個問題,我認為是在台灣公共論壇與公共領域的一次很有意義的討論,也希望我們這裡的言論自由能夠延伸到其他更邊緣的角落。

王彥蘋:

大家好我社發所王彥蘋。因為我研究論文就是台灣銳舞文化的,那我先強調一點,就是在台灣其實在全世界都一樣依然在迷幻藥的文化脈絡下來用,它跟其他像古柯鹼或海洛英那些藥物不一樣就是說它是一種享樂藥物,那什麼叫做享樂藥物?就是說它在跟朋友聚在一起然後在party的脈絡下使用才能展現出它的意義。那我先講一下銳舞在台灣大概的發展脈絡,台灣的銳舞文化是由電子音樂圈,然後大概五、六年級這些青年跟幫派台客在地下舞廳碰撞出來的,台灣的藥物其實比電音發展還要早,台灣藥物的發展有一些替代性形象出現,就是說在八○年代末剛好台灣在安非他命狂飆期,那安非他命的後遺症開始顯現之後取代性的藥物就出現,那其實在九零年代初出現的時候剛好跟隨著電子音樂被台灣的一些喜歡音樂的青年還有在台灣工作的外籍人士帶出來。在地下舞廳碰撞之後其實有一些青年是比較仰慕國外的一些嬉皮風潮,那這些青年遇到了原來使用安非他命的台客那他們在地下舞廳開始用E,那這個東西就這樣子遇上了,那其實比較清楚的脈絡大家待會可以請DJ@llen講清楚,因為我覺得他是台灣銳舞發展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從九○年代初一直到兩千年這中間其實有一段比較沉潛,那一直到九九年、兩千年就開始醞釀。大概就是從網路上開始講,我會認為台灣銳舞發生是在大概九九年、兩千年的時候,再加上媒體的報導突然間大量出現。接下來我先談一下銳舞的一些情況。我先講一下rave party,rave party其實它是一種狂喜狀態,大家在rave party裡面共享身心解放的氣氛這樣,那當然它跟科技像是雷射光的應用都很有關係,尤其是從rave party的參與裡面所發展出來的一些次文化,我認為說這裡面是一種次文化的展現,比如說語言的使用,那玩樂的人在使用藥物上會創造一些語言比如說你今天攤了沒?攤就是吞E的意思.....因為用了E之後你的眼睛會對於光比較敏感,然後耳朵會對於聲音也比較敏感。我認為說這種次文化其實已經滲透到日常生活中,而不是只存在於在party的時間或空間裡,這個文化我覺得已經影響了蠻多現在二十幾歲青年的日常生活,可以說這些青年的日常生活其實都是圍繞rave party所建構起來的。

接下來講一下藥物對台灣青年的影響,用E這件事到底改變了現在這些青年的什麼?第一個是認同。講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我有一個朋友跟我說他玩party以後他由同性認同變成了所謂搖頭族認同,那這是比較明顯而且比較特殊的例子,那再來就是說party中的認同就是這些被外界所認為的搖頭族,其實他們自己內部異質性非常的高,搖頭族這個稱呼會讓有些人覺得非常的反對那有些人會覺得:對,我就是搖頭族怎麼樣!就是說自己對於這些認同這些稱呼有很多種看法的,那比較被討論到的是「台客」,在搖頭族裡面「台客」是一直被認為較差的,大家會認為「台客」比較聳,或者為了嗑藥而去舞廳叫做「台客」,或者會喊口號然後吹嗶嗶,叫做「台客」,在這些族群內部的討論中大家對「台客」的看法當然不一樣,剛開始大家的討論會比較把「台客」邊緣化或把「台客」差別化,甚至於有一個比搖頭族更污名的名稱,但是大家其實在互相討論的過程中漸漸地有「台客」族群的發聲,就是有「台客」跑出來說事實上你們參加很多party就是我們「台客」辦的,很多所謂rave party你們覺得好玩就是我們「台客」辦的,那麼所謂台客跟raver這種界線其實漸漸在模糊了。

再下來就是用E其實也改變了這個時代青年的對自我還有對人際關係還有認知世界的方式。就是在rave之中使用藥物的經驗其實改變了人的身體跟心靈非常多,那卡維波他們把它認識成放心藥,其實在rave party裡面我有一個訪談的例子就是說他用了藥物之後他會覺得說很多附加在他身上的一些價值全部都被拍掉然後再重組回來,那這種重組的東西已經不是原來的東西了,我覺得這樣講很玄而且講到最後會有點像是在傳教,可是它就是有點像在傳教,就是說藥物對心靈的開發然後對於認識世界的方式其實你在用藥狀態中所看到的世界是一個完全不一樣的世界,那這個東西回到日常生活中之後你就會發現那個改變是慢慢的你看待世界的方式有些不一樣。

那我覺得台灣的raver有一個比較重要的發展,就是說一般的嗑藥的墮落的形象其實是被台灣raver所唾棄的,就是說很多人在用E之後他們會互相交換資訊,比如說E前你要吃什麼東西保護腦子,然後用E前不要吃太飽,用E之後你要好好的休息一兩天,然後可以喝柳橙汁,可以喝牛奶。就是說,有很多對於身體的觀照的資訊是在raver之間流傳的,那尤其是很多raver在用E以後反而變得比以前注意身體的健康,我是覺得說這種身體的自我觀照其實駁斥了社會的反毒論述之中的那種墮落的形象。那這邊我分析的是台灣銳舞文化的意義跟用藥青年的歷程跟改變。

那接下來我談一下身體自由....我認為使用藥物來達到身體愉悅是對社會價值的一種反抗,今天你在用藥狀態中其實你是完全地閃躲掉社會價值的,就是你在用藥的時候你會覺得社會是不存在的,然後社會價值不存在。其實這裡有一個混淆之處,就是藥物濫用跟混用,那藥物濫用當然《迷幻異域》那本書裡面有提到,使用藥物的四個階段,第一個就是好奇,你剛開始會覺得用藥好開心喔,那再來就是濫用期你會想要去一用再用,那其實這不是一個生理上的成癮,這是一個心理上的,但是接下來你會遇到低落期,講到低落期我覺得台灣銳舞發展是在一個普遍低落期的狀態,因為隨著E潮到現在這些用藥的人也差不多到低落期了,再加上之前選舉期間抓的很兇,所以就讓台灣的rave party跟舞廳呈現在一個比較低迷的狀態,那到最後不是說重新歸正社會價值,而是你用藥到了一個比較穩定的狀況,你自己抓得住那個節奏在哪裡,最後你還是要回到社會去工作賺錢,雖然工作賺錢的目的不一樣,但是最後會是一個重返期。

那藥物濫用我認為會有一個比較危險的就是英國有一個研究者,他做了一個調查發現,英國現在的青年單是用E,一次都用三顆到四顆,雖然這是跟體型有關係,但是其實比較起來啦他們真的會用的比較多。那再來一個比較危險的是混用,混用就是不只是用E還會用一些其他的藥物,那混用的危險在哪裡?其實我現在遇到比較多人是把精神科藥物跟E混用在一起,我覺得這是藥物知識不夠,然後藥物知識傳播不夠的一個很不好的後果,現在政府只會叫大家不要用、不要用,但是沒有告訴大家怎樣用才是可以保護自己的。

我會認為說用藥其實是對社會價值的一種抵抗,那當然它也有一些危險,但是既然叫大家用已經不可能了,叫大家不用更不可能因為大家永遠會找到更好玩、然後更新鮮的方式來使用藥物,更何況像現在牽牛花這種事情。我覺得使用違禁藥品會是永遠存在於社會上的,你禁止使用藥物其實是已經不可能了,那我會覺得說現在怎麼樣減低傷害,然後傳播藥物知識我會覺得這比反毒還要重要。

講到現在我會認為台灣的銳舞文化雖然其實從E潮到現在只有短短的兩三年,那之前算是比較小族群在玩的東西,但是我會覺得它的意義在於整個世代能量就在世紀末爆發,然後銳舞青年他們在面對內部差異的時候還有在面對一些比較有衝突的族群的時候其實是有非常理性的對話跟協商的,那我覺得比起現在整天在喊所謂的多元化,我覺得銳舞青年反而體現的更多。

再來就是台灣的搖頭文化進入KTV裡面,我覺得台灣搖頭文化是全球銳舞文化的其中一種面貌啦,因為你在別的地方也沒有所謂叫做搖頭,是台灣媒體自己創出來的字眼,那台灣的銳舞青年到KTV去high,就是說你利用原來的一些娛樂空間然後去重新創造一個意義,我覺得這是台灣的特殊性。

最後就是說E的使用發展、台灣的藥物次文化,因為在台灣用藥這麼久的歷史以來,我覺得台灣用藥文化是從E才開始的,那這個文化其實深入了青年的生活而且促成了這整個世代青年的生活轉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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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文化研究學會,朱偉誠,伍軒宏,范雲,柯裕棻,蔣淑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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