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什麼是方法學,當然可以詳細申論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對方法學的界定和要求是什麼;但是,另外一種理解它的方式就是去具體觀察一下在學術領域中這個名詞是如何被使用、被實踐的。
最常看到的就是博碩士論文在第一、二章中說明自身如何進行研究、此研究方式的專業來龍去脈、其預期成果和可能的侷限等等。在這裡,方法學等於一套指導研究程序和步驟的指示,而那些等著被認定可以夠格入行的博碩士生必須證明自己的研究成果是切實的按著這個方法學來做的。換句話說,這個研究成果的可信度,很大一部份是由其所採用的方法學本身已經具有的權威和實踐來保證的。由於這是專業領域中很重要的「認證」程序,因此即使是已經研究有成的學者也三不五時的祭出方法學的上方寶劍來確立自己的專業權威。
方法學不但常常是個別研究者的立足點,更常看到的是,方法學也是一個學術領域認證本身的重要指標。例如,一個新的研究進路或分析模式或「典範」想要建立公信力,想要被認定成為另外一個有資格分享學術版圖的競爭者時,往往就需要(也被要求)清楚的展現本身在方法學上的獨特性,要顯示其嚴謹和洞見不但合乎現有的學術成規,也彌補了過去其他研究進路的盲點,而它在方法學上有著何種強大的解釋力或優點也成為認證己身的重要證據。競爭中的研究進路更常常靠著檢驗或挑戰彼此的方法學來擴大自己的權威。
從這兩組常見的例子來看,方法學很明顯的是個知識/權力的問題。
在另一個層面上,沿襲自然科學和實證社會科學對方法學的想像,方法學通常被認為需要展現「客觀性」、「系統性」、「邏輯性」、「價值中立」等等特性,可是近年來這些特性的權力內涵也受到了嚴厲的挑戰,最強而有力的例子包括了從階級觀點、性別觀點、種族觀點等等方面而來的質疑。它們認為知識總是座落於特定的社會情境中,也因此反映了該社會中的價值與利害或權力關係,而如果一個社會及其知識的生產是被優勢的階級/性別/種族所主導,那麼該社會所生產的知識必然會反映出特定的社會利害分布與價值。
在這裡,方法學原本自許為最正確、最有效、最嚴謹的追求知識的途徑,但是在主體成為知識論中一個重要的立足點時,方法學的預設以及它與所置身社會權力結構之間的共謀關係也被暴露了出來。
不過,過去這二、三十年來,隨著這些新的分析觀點進入學院,成為學院建制中的專業實踐,方法學往往也成為這些新興觀點認定自身權威和公信力的重要途徑,因此大家也都聽過像「女性主義方法學」之類的說法。
當然,同時也有人質疑這些觀點所蘊涵的政治考慮是否應該影響到學術研究,或者質疑這些從特殊觀點(例如階級、性別等)出發的方法學是否會因為太過關注特定面向而忽略其他社會因素,或者太過簡化這個特殊的面向而掩蓋其中的多樣異質性。這些問題都還是有關方法學的辯論中還在激烈爭戰的話題。
就某種籠統意義的方法學而言,文化研究的實踐者已經擷取了來自文學研究、社會學、傳播研究、歷史學、文化人類學、法律學、批判社會理論、政治經濟學等等的研究方法,而且嘗試以嶄新而動態的混合分析架構來面對日益加快腳步的全球文化變遷。而這種跨領域的研究取向最實質的影響之一,就是逐步形成不同領域研究者進一步對話合作,互相啟發學習,也使得不同領域的思考資源和分析能量,因著異質因素的進入而產生出各種變體雜種混血,也因而在新的研究主題及研究進路中混淆改寫學院版圖的分布和操作。另外,得自於不同社會運動和論述的衝擊,也得力於弱勢污名主體在其中對強勢論述大而化之的定調開始提出質疑,文化研究對差異主體、差異認同的不斷演變思考,使得原先在文化研究領域之內的經典論述(或者說原先在文化研究版圖內已經建制化了的「方法學」和「認識論」)遭受到高亢的挑戰。這樣不斷衍異的對話辯論,也使得文化研究充滿了高度的活力和火力。
在這樣一個歷史節點上,如果我們現在急切的談方法學,只是為了清楚的畫地為界,建立文化研究的特殊身分,確認文化研究的「正確」方向,並且鞏固文化研究內部的領導中心和霸權論述,那麼這樣一個做法反而抹殺了文化研究已經形成的、最令人心儀的長處。
也因為這樣,我覺得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Richard
Rorty所提的實用主義立場,在方法論問題的很多層面上有其啟發性。
簡單的來說,與其把方法學(也就是說把知識和追求知識之路)視為最正確、最有效、最嚴謹、最貼近真理的道路,而把所有的精力花在檢驗和印證的路上,倒不如用另外一些方式來看待我們在文化研究中做的事情。用Rorty的路數來說,一個新的方法學充其量只是一些新隱喻、新想像、新連結、新遊戲的浮現;也就是說,方法學只是我們making
sense的隨手工具。
我用這些字眼倒不是說方法學是個輕鬆的、什麼都無所謂的東西。相反的,方法學當然可以是非常嚴謹的,非常demanding的,但是我們看待方法學的態度卻不一定要是神聖的,僵化的,甚至是排擠的,霸道的。我們不能預先就高壓式的嚴格設定什麼樣的東西「才算是」文化研究的範疇。用隱喻、想像、連結、遊戲這種字眼,正是要強調方法學的迂迴幽微和流動不定,也描述方法學所牽涉到的知識活動,總是努力的但是tenuously的向外展延(out-reaching),而非殖民式的籠罩或掌握。
然而同時,實用主義也不必然是幼稚的多元主義,畢竟,實用主義並不輕忽歷史的沈澱和權力的銘刻。尤其在文化研究掙扎著呈現自己為新興研究領域,掙扎著要在學科分野分工中表現它的正當性(respectability),掙扎著要和別的歷史久遠的霸權學科平起平坐辯論時,特別是在它掙扎著建制化以便爭取資源、擴大影響、建立自我的再生產體制時──某些定調的、定性的權力技術是極有可能變得非常吸引人的。不過也是在這樣的時刻,文化研究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同時掙扎著維持的草莽性格(或者說招降納叛的精神),也必定會繼續騷動,繼續滋生,積極的抗拒那種釐清的、「整」合的(常常也就是純化的)趨勢。就我此刻挪用的實用主義立場而言,越是容易被排擠的觀點,越是不容易在主流學術中立足的觀點,就越需要呵護。事實上,當更新的隱喻、更野的想像、更遠的連結、更怪的遊戲從活力充沛、章法怪異的邊緣挺進文化研究時,這種實用主義也堅決要求它們不能被方法學的諸多權力慾望先行截殺。
最後,總結一句,方法論的論述形構當然會在一定程度上框架我們的經驗認知與事實認定,也因此,討論方法論的問題就必定帶動更深刻的權力交戰。對方法論各個層面的權力操作,在座的文化研究者一定是深有體認的,這大概也是今天座談會最希望帶動的思考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