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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中年gay的情慾掙扎-
一個對異性戀婚姻體制的省思
The struggle of married middle-aged gay male-
reflective thinking on heterosexual marriage
張銘峰,台北縣育林國中©版權所有
前言
因公司「出道1」的開啟,碩士論文寫作的契機,有幸地認識幾位中年gay的好友,多數都曾有過異性戀的婚姻經驗,多數也都與同性有過親密關係與深沈愛戀。從同性情慾的覺醒開始,中年gay的生命中就已冥冥鑄下可能走上同志情慾的道途,卻也因為傳統觀念下異性戀婚姻難脫,諸多中年gay也都聽從父母命的步入婚姻,再從婚姻生活中的空暇掙得同性情慾的慰藉,在家內的親子關係與家外的情愛關係拉拔中,不僅雙面生活是難以克服的兩難,甚至在妻子與愛人的情愛關係中,更可能時時出現內心的交戰衝突。何謂忠貞?何謂真愛的追尋?對中年gay而言,早已失去的方寸。本文乃在探討中年gay如何自處於異性戀的婚姻,如何在異性戀婚姻中妥適地流洩自己的情慾。
步入婚姻的內心交戰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風俗定律,對現今的小gay而言,或許已不是問題,在同性戀認同的拓展以及對情愛自主的氛圍醞釀下,年輕一輩的同志多能自主的選擇自己的婚姻走向。相對地,在60-702年代出生的中年gay,因著環境的束縛、禮教的包袱、婚姻乃為父母命是從的時空中,要掙得不婚的自由似乎難上加難。
在抉擇是否步入異性戀的最主要前提,乃在於結婚前是否已清楚自己的性傾向。性傾向的覺知,不論是認同或是情慾的流轉,都可能有個別的差異,甚或是個人因不同時空因素交葛所產生的變異,再加上環境因素所造成中年gay婚姻的不自主,都在在影響其踏入異性戀婚姻體制中。
溫服3於婚前乃體驗過同性及異性的戀情及性慾,在兩相比較之中,對於同性的情慾乃較為吸引,無奈在養父家中身為長子,適逢養父家中祖母過世4,在父母期許下,乃半推半就的步入異性戀婚姻,溫服無奈的道:「鄉下的小孩就是這樣,什麼都是父母決定,連婚姻也是一樣,雖然知道自己比較喜歡男人,又怎樣,老人家要你結婚,我們作小孩的哪敢說不。」清楚知道自己喜歡同性是一回事,能否決定自己的婚姻權又是另碼子的事,對於婚前已清楚自己性傾向的中年gay而言,「與不甚喜歡的異性結婚」則增一種壓迫,此壓迫則是一種難以抗拒推諉的重擔。5對溫服而言,適值二十六歲的適婚年紀,又添增長子身份以及祖母過世的事件,使得溫服是被趕鴨子上架而選擇結婚,對於尚未有結婚準備的溫服來說,則是一種極大的壓力。
相較於溫服對於自己性傾向早期的認同,同樣於婚前有過同性情慾經驗的攤食與溫洗,對於異性戀婚姻則較無此排拒情形。在六、七○年代的高雄6,同性情慾的發生多流轉於愛河公園、情色戲院以及固定據點的公廁中,不像現今年輕的gay有網路、書店、社團等眾多的空間可茲駐足7。攤食在情色戲院中曾遭逢同性的性挑逗,於當下乃感受到對於同性的喜愛,但因當時攤食僅14、15歲左右,對於性仍存著一絲懵懂與畏懼,因而並未接受在情色戲院內發生性邂逅,直至退伍之後乃較常徘徊於愛河公園及公廁內,方於婚前發生同性的性行為,但對於適逢適婚年齡,仍無法排拒父母逼婚的壓力,乃應父母命結婚。攤食道:「我們這種年紀的人很多都這樣,父母要我們結婚我們就結婚,也不管說自己喜歡男的還是女的,那時候很單純的想,每個人都要結婚的嘛,所以就結婚了啊。」縱然有過同性情慾經驗,但對於自己性傾向的「未定」,卻也促使許多中年gay在步入異性戀婚姻時沒有過多的掙扎。溫洗在婚前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在情色戲院工作,也在戲院裡也有過同性的性挑逗與暗示,在幾番的掙扎與內心的衝突交戰之後,亦嘗試了同性性慾,亦因溫洗生活單純,家教嚴格,在觀念上乃沿襲傳統異性戀思維,一樣認為男大當婚,僅當時的溫洗並未感知到自己對於同性的喜愛可稱得上是同性戀,同性情慾資訊的缺乏再加上自己情慾觀較為守舊,縱然溫洗於30歲時方步入異性戀婚姻,在當下卻也認為自己是個異性戀者,結婚是人生必經之路,溫洗乃道:「結婚前有和男人玩過,那時候也不知道這樣就叫同性戀啊,我一直都認為每個人都應該結婚的啊,當時也不知道自己那麼需要男人啊。」同性情慾與同性認同並非同步進行,有過同性情慾經驗者,亦可直言自己是個straight,性傾向的認同是可以很自我的,但當中「同性戀」認知卻是很關鍵的一環8,溫洗在當時70年代左右,並不清楚有所謂的同性戀,更假定每個人都應該是異性戀者,在異性戀思維的深烙之下,很自然的將自己歸為異性戀者,而忽略自己的情慾感受,壓抑自己在性方面是喜歡同性的,自然而然地,「與異性結婚」更成為理所當然的人生必經之路。9此亦看出異性戀價值觀的迫害,致使有同性情慾感知者乃忽略、隱藏自己的同性情慾,黯然的接納異性戀婚姻。若溫洗在婚姻能有充足的同性戀認知,是否會踏入異性戀婚姻則可能出現更多的變數。
除了婚前中年gay是否覺知自己喜歡同性或異性,父母在中年gay婚姻權的主宰地位,甚或在觀念上沿襲傳統的異性戀婚姻觀等因素,左右中年gay步入異性戀婚姻,更有許多因素是交雜其中,大丸的異性戀婚姻就是很特異的一種。大丸在結婚前乃有過近八段的同志戀情,在同性情慾及認同上都是極穩定的,第八任愛人因家裡兄長的逼婚乃娶了外籍新娘,年屆40的大丸與其愛人,於當時亦處於感情的動盪期,愛人在外亦有另一段同志感情在,為了安撫愛人以及形塑婚後兩人仍能繼續交往,大丸乃希望愛人結婚,自己也結婚,在異性戀婚姻的包裹中,或明或暗裡兩人亦能以兄弟關係延續戀情,大丸單純的認為結婚能掩蓋自己的同性戀身份,能夠在同性情慾中依然自在的展現,甚至能一圓父母的期待,亦同第八任愛人一樣,選擇了跨國的婚姻。看似單純的為了解決與第八任愛人的關係而結婚,相對地卻也製造出另一個問題,婚後的生活,大丸如何在愛人及妻子的關係中擺盪。
步入異性戀婚姻可以是很簡單的一個過程或儀式,若有更充足的同性戀資訊,更開放的婚姻價值觀,父母較無干涉子女的婚姻•••或許對中年gay而言有更多的生活選擇與婚姻選擇。
異/同性情慾的拉拔
步入異性戀婚姻的內心交戰,對中年gay是初步的考驗,緊接著又是婚後異/同性戀情慾的拉拔,在同性情慾早早就覺醒時,等待時機的「越軌」則是中年gay對自我情慾感受最真切的追尋。
婚後異/同性戀情慾的拉扯過程中,時空因素的拿捏則為當中的關鍵,中年gay如何在看似穩定的婚姻關係與家庭體制中,兩相拿捏得宜則端看個人因應自處的功夫。
婚後的蜜月期,中年gay在處理同性情慾關係上,往往擺放的時間會比較鮮少,為了讓剛成形的婚姻家庭穩定些,家外同性情慾的追逐乃都暫且緩和下來。溫服道:「剛結婚比較不會亂跑,那時候也會怕被家人知到我是gay啊,有需要就自己解決,那時候又住在鄉下,晚上幾乎很少出門。」地理因素10侷限同性情慾的追逐,擔心同性戀身份曝光帶來家庭婚姻的破裂,使得在婚後的初期,對於同性情慾的追求上乃暫現休止符,對於婚姻關係甚或整個家庭看似有幫助,中年gay蟄伏的同性情慾,都可能隨時的乍現,影響婚姻的走向。夫妻共營生意亦使得婚後較少有屬於自己的時間,攤食就言:「剛結婚我都和我太太一起做生意,我們是擺地攤賣吃的,通常都是她準備貨,我負責賣,剛組一個家也不是那麼容易,要養家啊,哪有自己的時間。」為了生活,為了家庭的維繫,同性情慾的火苗乃暫時蟄伏。也見,要求得基本的溫飽,家外的同性情慾方可能順利的延續,否則可能家裡、家外都出現落空。
相對地,在無心於家庭時,同性情慾的開展乃可能迅速蔓延,再加上夫妻結婚前沒有充足的認識對方,在婚後亦可能出現爭吵,溫洗倉促的結婚,也感受到自己和妻子個性的迥異,溫洗道:「我太太是我老闆介紹的,不到一個月就結婚了,我太太的個性很像男人,我們這種人本來就比較中性一點,怎麼會希望自己的老婆很男性化,剛結婚我們就常常吵架,關係很不好就是了。結婚前我就知道我們這種人會在哪些地方出現,有空我就會去,戲院啊、公廁啊,就去找我們這種人啊。」夫妻情慾關係的不佳,直接的衝擊乃讓中年gay把情慾的重心往同性情慾發展,在同性情慾上或許較能滿足自己的需求;倉促的婚姻更造成夫妻間不瞭解的致命傷,生活上的口角都可能讓中年gay移轉情感愛慾的重心。大丸在40歲結婚,婚姻對其而言不過是一種掩飾,跨國婚姻所形成的溝通落差,也使得婚姻關係平淡如水,大丸就道:「她剛嫁過來就常常說她身體不舒服,要和我爸媽一起住,除了吃飯時間會看到她之外,一個禮拜可能見不到幾次面,我那時候又有我第九任,我幾乎把重心擺在我的工作和我第九任身上,那時候也沒有特別在意我們夫妻的關係怎樣。」新婚後的分居以及情慾對象擺放在同性愛人身上,使得在婚後初期異/同性戀情慾的安置呈現極明顯的落差,縱使婚姻關係仍在,卻不禁讓人省思,此婚姻關係存在的意義及價值在哪?跨國婚姻本身亦存在諸多問題,為傳宗接代,為隱藏自己的同性戀身份,或為親友輿論的壓力,種種因素都促成跨國婚姻的不穩定性,為遠渡重洋嫁給台灣中年男子的外籍新娘,更可能因為金錢關係而選擇跨國婚姻。非因相愛而結婚,此婚姻是否美滿亦讓人憂心忡忡。
夫妻是否「同心」,在中年gay所組的異性戀婚姻關係中似難瞧見,結婚初期都可能出現同性情慾橫流的情形,夫妻間的異性情慾在婚姻初期就難以深植,對於往後夫妻親密關係的建立更步上一層陰霾。
當婚姻關係較為穩定時,亦是中年gay尋求空檔追尋自己同性情慾最佳的時機。偷空的前往同志空間,或是以工作外地之名追尋同性情愛之實常是中年gay常用的方法。
溫服在結婚後的三、四年都與妻子小孩同住,直到家族企業中衰,乃藉機工作外地,進而追尋屬於自己的情慾生活。溫服言:「那時候純粹是因為家裡生意失敗想逃避,就到台中工作,後來也習慣了在外面生活,偶爾打個電話回家問問家裡的狀況。在外面就是不一樣,要怎樣就怎樣,在台中我就在我們圈內的三溫暖、bar裡面工作過。」「工作外地」形塑一同性情慾發展的極佳契機,相對地,對於夫妻間的異性情慾可能就此降至谷底,再加上溫服對於自己同性性傾向的認同,家外的天空則異常美麗,但婚姻與家庭的重擔落於妻子身上時,此等婚姻關係是否又出現了另一層隱憂!?妻子可得/可願背負此家庭重擔,小孩的教養亦可能出現危機。
大丸在婚後仍持續維繫著遙距的同性戀情,也因距離的隔絕而衍生同性戀情的裨變,為了讓同志伴侶兩人的關係穩定與維繫,大丸乃將工作調至離愛人近的桃園,工作的遷移造成的卻是「家的分離」,哪個家才是大丸所喜所愛,「異性婚姻所組成的家庭」可是大丸所愛?相信答案是否定的,也因對於同性情愛的渴望,促使大丸毅然決然的把生活重心北移,情感愛慾重心更是沒有轉變的座落於同性愛人身上,其所組的異性戀婚姻家庭是何等不堪可以想像。不僅夫妻分居,連進一步經營感情的機會都給抹煞了,異性戀婚姻要健全可是天方夜譚。
溫洗則因為和妻子個性的不合,乃將休閒的重心擺放在同性情慾空間中的情愛追逐,每個禮拜乃都安排前往同志場所,溫洗道:「那時候星期三、星期六我都會固定去bar,星期天我就去三溫暖,那時候去bar都穿的很漂亮,我太太懷疑就會問我去哪裡,有時候就會吵起來,結婚第二年我就帶我太太去bar,讓她知道我喜歡男人。」工作之餘,本應有休閒的調劑,溫洗卻無法從妻子身上獲得情慾的滿足,相對地,同志空間中的gay-bar、三溫暖卻能滿足溫洗情慾上的需求,卻也因為過於頻繁的酒吧走訪引來妻子的懷疑,在不知「同性戀」如何啟齒的年代,直接帶妻子前往gay-bar或許是讓妻子認識自己為何晚上外出的原因,此事卻也間接的影響溫洗夫妻間的婚姻關係,每當溫洗夜間要外出時,必是妻子一番的盤問以及白眼相向,更為夫妻間的情愛關係增添不穩定的變數,結袂十載,也因夫妻兩人形同陌路而終結了婚姻。當中亦浮現一問題供人思考,當男同志步入異性戀婚姻時,妻子有沒有權利知道自己丈夫的性傾向?男同志是否該告訴自己的妻子自己的性傾向?11
攤食的夫妻關係乃較為穩定,但攤食仍經不起自己內心同性情慾的召喚,亦常利用擺攤結束之餘前往愛河公司走一遭,當妻子懷疑其是否有外遇時,方才收斂在公司的走訪。攤食道:「我常常走公司那一陣子,我太太也懷疑我是不是外面有女人,她是不會想到我是去找男人啦,當然我也會比較收斂小心一點,晚上就早一點回家,免得她又以為我在外面幹嘛。」此等躲躲藏藏的日子亦不斷地上演,直到攤食妻子車禍過世,乃有新的轉變,當中也見,同性情慾在異性戀婚姻中被座落於邊陲的地位,當中年gay被懷疑有外遇時,同性情慾常是被捨棄的一方,對婚外的同志愛人亦是不公平的,愛人與妻子的三角關係中,亦是中年gay隨時得處理因應的課題。看似穩定的婚姻關係,暗地裡卻也蟄伏著中年gay對於同性情慾的渴望,為了穩固婚姻家庭的健全,像攤食等行事較為小心翼翼者,乃盡量壓抑自己的同性情慾,但壓抑自己的同性情慾是否就是常態仍令我們思考,若拋卻婚姻的枷鎖,此等不自由的情慾壓抑或許能降到最低不是。
將時間脈絡擺置現今,溫服(52歲)、大丸(42歲)、溫洗(50歲)、攤食(51歲),溫服目前育有三個小孩,且都接受高等教育中,但夫妻兩人卻是處於分居的狀態,妻子曾提出離婚的要求,但為了小孩,溫服仍執意維持婚姻關係,僅不願意同居共處,但也不禁讓人思慮,此夫妻關係不就成了虛名。小孩可以是身為父母的寄託,但對於身為父母者,本身亦有情愛的需求,中年gay或許能於家外尋得情慾的慰藉,對妻子而言,則可能出現空閨守寡的狀態。大丸於42歲時,妻子也提出離婚的要求,大丸道述:「可能她不能從我這裡得到什麼好處,她就提出要離婚,我也就順著她的意,我也不想因為我是gay而耽誤人家的青春。」跨國的婚姻關係結束,讓大丸又能專注於同性戀情上,但更讓人省思的是跨國異性戀婚姻的實質意涵。溫洗和妻子於十年前離婚,現今,溫洗仍固定每個月返家看三個小孩,提供其教育費用,但對小孩而言,此等家庭可是他們想要;攤食的妻子也於十年前過世,除了獨自扶養小孩之外,攤食也有較為自由的空間追尋自己的同性情慾,但在面臨是否將自己的同性情慾袒露於自己的兒女亦是一大難題,婚後家庭生活可能獲得真正的同性情慾解放仍有待考量。
異/同性戀情慾的拉拔中,對妻子、中年gay,甚或是其子女都可能造成傷害,情慾的拿捏本非容易,尤其牽扯的對象廣泛,要面面俱到更非易事,情慾的槓桿要能平衡,對中年gay來說不外是生活上、婚姻裡最大的挑戰。
結論
異性戀婚姻縱然鞏固了社會的穩定,讓社會能於常軌中慢慢前進,相對地,卻也抹煞了許多同性戀者的權利,年輕的小gay或許能很酷兒的說:「我才不在意那紙結婚證書,我不結婚你管我」,但中年gay可有此等勇氣面對家人親友的逼婚壓力而不結婚!中年gay步入異性戀婚姻或因社會、家庭及自己等共同聯合促成,但異性戀婚姻制度對於步入婚姻的中年gay所造成的迫害,對異性戀妻子所造成的傷害,對親子關係無形造成的疏遠卻是難以彌補的。對中年gay來說,走過的婚姻之路已不能回頭,背負的家庭重擔與使命依然持續著,作者僅想以此文來說明許多中年gay步入異性戀婚姻後的掙扎與疊累的壓力重擔,或許能對年輕的小gay有一可以為借鏡的參考,更對我們現有的婚姻制度提出批判,婚姻可得是一男一女!婚姻是否忘了一群歡同性的族群存在!此婚姻制度又衍生出多少不幸!將矛頭全指向中年gay是不公平的,婚姻制度形塑異性戀思維,將男同志推入異性戀婚姻中,使其在同/異性戀情慾中交葛、矛盾、掙扎、徘徊,任何的決定都是一種選擇,我們都無法說其是對是錯,但異性戀婚姻的搖晃、擺盪、夫妻關係的裨變、婚姻關係的結束卻是可見的事實,該反思的是我們的婚姻體制,該反省的是我們看待同性情慾的態度,捨卻性傾向/性別的包袱,婚姻制度方可是對人人有益的。
參考書目
吳文煜(2002)。河邊春夢-高雄男「同志」空間的人文地理學研究︰從公共性行為談起。刊載於高師大性別所主辦2002年同志學術研討會論文集。p213-238。
李忠翰(1998)。我的愛人是男人。台北:張老師。
張銘峰(2002)彩虹國度之情慾研究-以中年男同志為例。高師大成人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楊玟(1997)。我丈夫的另一半是男人。熱愛雜誌,6,108-111。
廖國寶(1997)。台灣男同志的家庭與婚姻-從傳統婚姻壓力談起。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賴正哲(1997)。在公司上班-新公園作為男同志演出地景之研究。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Wittig,M.(1993)著,魏淑美譯。異性戀思維(法統)。島嶼邊緣,9,48-51。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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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道,意指同性戀者在同志空間中結識其他的同志;公司則為同志圈內用語,意指同志聚集的公園。 【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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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所出現的年代皆指西元,60-70年代則指西元1960-1970年代。【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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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相關人物乃參考張銘峰(2002)彩虹國度之情慾研究-以中年男同志為例。高師大成人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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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服言:家中有人過世,百日之內要有喜事,不然乃於三年後方得以有喜事。【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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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國寶(1997)。台灣男同志的家庭與婚姻。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一文裡亦提及適婚年齡乃帶給男同志首要的壓力。【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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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吳文煜(2002)。河邊春夢-高雄男「同志」空間的人文地理學研究︰從公共性行為談起。刊載於高師大性別所主辦2002年同志學術研討會論文集。p213-238。【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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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翰(1998)。我的愛人是男人。台北:張老師,P44-45。一文中指出現今男同志結識其他同志的管道乃多元,如學校、社團、網路、雜誌、同志文化場所(如gay-bar、公園、三溫暖)。【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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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正哲(1997)。在公司上班-新公園作為男同志演出地景之研究。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一文中亦顯示,同性戀資訊缺乏的年代(90年代前),喜歡同性的人要認識彼此也只有在固定的場所,如新公園、gay-bar或公廁。【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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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ting,
M.(1993)著,魏淑美譯。異性戀思維(法統)。島嶼邊緣,9,48-51。一文中也提及,異性戀思維中,假定每個人都是異性戀者,自然而然的看不到同性戀者的存在。【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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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正哲(1997)。一文裡,受訪者趙媽也提及,更地的公園都有同性戀在走動。但情色戲院、gay-bar等地卻是較集中於大都會,進而使得生活於鄉村的同志,減少了認識其他同志的機會。【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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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玟(1997)。我丈夫的另一半是男人。熱愛雜誌,6,108-111。一文中訪談兩位男同志的妻子,當知道自己的丈夫是gay時,兩位身為妻子的女性乃有很大的不同反應,其一選擇離婚,且對於丈夫的隱瞞十分不諒解;其一則在婚前就知道自己丈夫的性傾向,但仍決定與其共譜婚姻,縱然結果還是離婚,卻仍是極要好的朋友。【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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