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法文系國際義工推薦辦法
97年6月27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國立中央大學法文系(以下簡稱本系)一者為開闢本系學生之國際視野與經驗,二者為倡導服務精神,特訂定本辦法。
二、國內或國際官方與民間組織經本系學生輔導委員會或系務會議判斷適合推薦本系義工人選,主辦單位並且明定推薦辦法經本系判斷可行者,依其指定辦法受理;主辦單位未明定推薦辦法但經本系判斷具此必要者,依本辦法處理。
三、本系申請學生應具之一般條件如下:
1.
以大學部三年級學生為原則。
2.
具備熱心服務、團隊合作的精神,以及校內、校外組織的實務經驗。
3.
具備負責的求學態度,以及適度的外語表達能力與國外生活的適應能力。
四、本系推薦委員會之組成辦法與執掌如下:
A. 由各推薦案的系內連絡人、該年級級任導師共同組成推薦委員會。
B. 審查相關資料並整合委員意見,以簡易區分「優先推薦、推薦、候補」三類為原則。
C. 以上推薦意見僅供主辦單位參考,錄取人數與人選依其決選而定。
五、本系處理流程如下:
A. 受理委託推薦案,公告申請辦法。
B. 組成委員會,進行推薦作業。
C. 經本系主管認可後回覆主辦單位,供其進行決選作業。
D. 公告主辦單位約見人數、人選與時間、地點,與其決選入選人數與人選。
六、其他未盡事宜得依其需要交付各案推薦委員會或本系學生輔導委員會或系務會議議決。
七、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