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原則

處理
方式

接受 修改後接受 修改後再審 不宜接受

接受 刊登 寄回修改 修改後再審或第三位評審* 第三位評審
修改後接受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修改後再審或第三位評審* 第三位評審
修改後再審 修改後再審或第三位評審* 修改後再審或第三位評審* 退稿 退稿
不宜接受 第三位評審 第三位評審 退稿 退稿

為加速論文評審速度,評審過程包含下列二步驟。

    (一)初步評審:由主編及編輯委員對來稿進行初步評審,如果初步評審結果顯示來稿並不適合以目前形式或內容進行正式評審,主編將會將來稿於三星期內退回並註明原因。
    (二)正式評審:通過初步評審之論文將交由二位專家(A/B)進行評審,主編及編輯委員將儘可能尊重評審意見,但保留論文最終接受與否的權利。

*視負方評審建議修改之幅度而定。如果主編認為負方評審建議幅度極大,將邀請第三位評審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