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院學士班簡介 99年11月
 

 中央大學 理學院學士班簡介

 

  • 97學年招收第一屆15位學生目前為第三屆,共有學生55
  • 獨立系所,設班主任一人,99學年度由理學院光電系陳怡君助理教授擔任。

特色

  • 學士班採院進院出,新生入學不分系所,讓學生有時間充分瞭解自己的興趣與能力。
  • 一年級課程以語言、邏輯、基礎科學、文化素養為主,並輔以獨立學習研究的訓練。
  • 高年級後則採「研究領導教學」方式,讓學生接受專業領域的知識,並強調跨領域的學習。選修課程比一般學生較為有彈性。

修課方式

  • 理學院學士班的學生入學後不分系所。
  • 理學院五個系各一至二名教師組成教學委員會,負責學生的學習和課程安排。
  • 本班課程分為:「校必修課程」,「院必修課程」,「專長領域必修課程」,「學士班選修課程」。
  • 畢業總學分數為128學分。

必修課程

校必修課程

依本校「共同必修科目選修辦法」規定,包括國文、外文、歷史、核心通識課程、體育、勞動服務。共30學分。

院必修課程

微積分(4+4)及【普通物理(3+3)、普通物理實驗(1+1)】、【普通化學(3+3)、普通化學實驗(1)】、【普通生物學(3+3)、普通生物學實驗(1+1)】三選二。共23/24學分。

專長領域必修課程

學生於大二下()前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科、光電五個領域中選定專長領域。選定領域之專業必修課程與學分數依各專長領域之專長必修科目表規定。

選修課程

  • 跨領域/非跨領域選修:除主修之領域專長外,學生應於修業期限內選修並通過指導教授規定及本班班主任同意之選修科目至少20學分(必須包含兩學期(含)以上之專題研究課程;學生必須於修業期間儘早選定指導教授,並跟隨指導教授修習通過兩學期(含)以上之專題研究課程,鼓勵跨領域學習)。
  • 領域專長選修課程:學生必須依所選定之領域專長規定,選修並通過該領域規定之選修學分數。

理學院學士班各學年度之必修科目表詳見教務處網頁「歷年必修科目表」連結:

http://pdc.adm.ncu.edu.tw/rule_course.asp?roadno=155

每個學年度各有1個主表及5個(數學、物理、化學、生科及光電領域專長)附表。

校址32001桃園縣中壢市五權里2鄰中大路300

電話03-4227151 分機 65000  傳真:03-4223474

網址:www.ncu.edu.tw/~ncu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