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期 SARS 倫理 社會

SARS的涉利者模式分析—以和平醫院廢棄物處理為議題


釋修禪


 壹、前言


  從4月中旬(2003)和平醫院相繼爆發病患及醫護人員發燒、腹瀉、肺炎等SARS院內感染,短期間內,台灣地區一片草木皆兵,人心惶惶,從元長鄉民抵制和平醫院醫療廢棄物的抗爭;新竹市長攔阻可能感染患者遷入;百姓對專業醫護人員謾罵;廠商囤積口罩使價格飆漲;防護衣品質陋劣;居家隔離者四出遊走;整體防疫陣線凸顯出中央指揮體系失控無能,醫療專業自亂陣腳,百姓無知惶恐的亂象。SARS風暴建構出:本土、國際、政治、經濟、教育、警政治安、醫療體系、公共衛生、觀光旅遊、大眾傳播、志工團體等龐大的涉利者規模;本文擬以SARS和平醫院廢棄物處理為主軸,探討以日友公司為核心的涉利者模式分析,鳥瞰企業所應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議題。


 貳、企業的涉利者(Stakeholder)


  一、什麼是企業的涉利者?


  William and Freeman指出企業的涉利者是:「由於企業的行為獲利或受害,其權利受到侵犯或尊重的成員和個人。」(William M. Evan and Freeman 1997:395)進行涉利者模式分析,首先應該確認幾個前提:


  (i) 辨識誰是涉利者?並建立涉利者圖表。


  (ii) 了解組織管理與涉利者關係的過程或程序。


  (iii) 了解組織與涉利者互動及交換的方式及過程。(Freeman 1984: 54-74)


  從涉利者商業倫理學(The Stakeholder Theory of Business Ethics)的理據出發,從企業體的行為(deed)、策略(tactics)、目標(target)、業績(outstanding accomplishment)所涉及相關的人士或組織團體的利分(stakes),據以判斷企業對涉利者應負的責任(duties)。本文指涉處理和平醫院廢棄物的涉利者應包含:


  (i) 日友公司、業主、員工及其家屬。


  (ii) 政府單位:包括行政院相關部會及衛生署、縣政府相關單位、警政單位。


  (iii) 社區:包括地方社區、鄰近農戶、台灣社會、環保團體。


  (iv) 媒體:包括電視、電台、報紙、電子報。


  (v) 上下游廠商:指銷售的對象及供應的來源,包括:和平醫院、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其他供應商。


  二、和平醫院醫療廢棄物處理的涉利者圖式:(圖一)


  


  三、和平醫院醫療廢棄物處理流程圖:(圖二)


  


 參、涉利者模式分析


  雲林縣元長鄉民4月28日(2003)上午強烈抗爭,拒絕和平醫院廢棄物運到雲林處理,「日友公司」固定處理和平醫院廢棄物,居民擔心廢棄物帶來SARS疫情,數百民眾聚集在日友公司大門前,要求不得再接受和平醫院廢棄物。


  4月29日下午,在千名警力戒護下,和平醫院廢棄物進入日友公司處理,環保署長郝龍斌親自坐鎮監督這批醫療廢棄物完成處理程序,過程中,元長鄉民眾因為不滿日友公司長期造成地方污染,和警方發生衝突,場面火爆,地方民眾火爆的情緒難以平息,他們根本不相信長期對地方造成環境污染的日友公司有能力處理SARS的醫療廢棄物。


  針對民眾的疑慮,日友公司同意定期為民眾作抽血檢驗。環保署表示:大部份的SARS相關醫療廢棄物,都會交給日友公司處理,針對民眾的長期不滿,環保署的公權力不僅會用在防疫上,也會嚴格監督日友公司是否造成公害。最後,警方拉起封鎖線,和平醫院1.6噸的醫療廢棄物終於順利進場處理。


  1994年,美國環保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U.S.)曾公佈醫療器具的焚化爐是環境污染中戴奧辛(dioxin)及汞(mercury)污染的最大來源。(註一)因為元長鄉民眾長期忍受惡臭和戴奧辛污染的疑懼,處理廠週邊的環境污染形成地方上的一大毒瘤,民眾積怨由來已久,這次因為運送SARS的廢棄物而抗爭,是一個導火線,也是總爆發。針對和平醫院醫療廢棄物處理過程的抗爭案例,足以洞察出企業推動社會經濟脈動的源流,它和各涉利者之間有著唇亡齒寒的緊密關聯,隨著本文企圖建構出的重要倫理反思,重要的焦點是-企業對社會及涉利者的責任究竟是什麼?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的範疇相當廣泛,囿於篇幅,僅提出下列數項基礎理據:


  一、公共衛生(Sanitation)


  企業在生產、銷售或服務的流程中,必須為了保障消費者或涉利者的健康或安全而投入必要的研發或改善,即使必須耗用成本支出,從而降低企業的利潤收入,但是在自由經濟體制下,這是必要的決策。檢驗元長鄉的案例,日友公司長期危害地方公共衛生,不可避免地招致社區人士反彈。假設問題的癥結一再懸而未決,長期下來,勢必增加企業龐大的經營成本,相對減低企業的獲利能力(capacity to make a profit)及競爭力(competitive power),因而使企業的經營發生困難。


  William和 Freeman曾述及:「每一個涉利者本身即擁有權利,而不是被視為達到相同目的的手段。」(William M. Evan and Freeman 1997:392)針對元長鄉民集體抗拒的個案來看,每一個涉利者都應擁有權利,伸張潔淨無憂的生存品質的自主性(Autonomy);相對言之,包括元長鄉民的每一涉利者都不應被當作是企業營利運作下的一種手段或犧牲。因此,日友公司應擴充服務性的公共衛生福祉,因應涉利者安全及保障的權利,落實必要的責任和義務。


  二、環保責任(Environmental Duties)


  日友公司因對環境的嚴重污染,引發社區人士指控,台灣地窄人稠,企業更要努力面對維護生態環保的經營走向。畢竟,地球只有一個,企業應該著手積極推動環保。企業展現環保道德的優良示範,例如:美國杜邦公司停產「二氯二氟代甲烷」(Freon)的產品,這種產品雖然對人畜無害,但大量使用的結果卻會造成「二氯二氟代甲烷」散逸到大氣層,繼而破壞地球外圍二十到四十公里高度的臭氧層,使外太空的紫外線得以長驅直入,造成皮膚癌症狀隨之遽增;雖然杜邦公司實施環保的決策,每年將損失七億五千萬美元的營業收入,但是卻盡到企業對生態維護的責任與使命。


  根據「商業道德鐵律」(The Iron Law of Business Ethics),企業的經營如果不合法、不道德,社會大眾可以訴諸政府干預,使企業的經營重新實現社會大眾福祉的要求。日友公司長期以來造成污染的問題,高雄美濃廠、雲林元長鄉焚化爐製造出的戴奧辛污染、廢氣粉末污染、水質污染,與地方社區積怨日深,官方始終沒有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政治力量無從適當干預,官商勾結的灰色地帶,加深危害區域環保的危機(crisis)。元長鄉民抗爭的訴求不外是要求還給社區清潔的空氣和乾淨的水,據當地人士指出,超過半數的鄉民生活習慣飲用地下水,日友公司的污水草率的排放在溝渠中及滲入地表,另則,自來水廠就在百公尺咫尺的距離,是不是會受到污染?雖尚未有確鑿的數據證實,但是隨著當地居民癌症患者的比率日益上升,使得鄉民惶惶不可終日。日友公司在環保的決策上理應採取積極的回應,妥善的改進污水及廢氣的處置。Lovins曾提到:


  左派人士也許會認為,商人所追求的只是自身的短期利益,除非受到法律約束,才會重視公共利益。然而,我們相信,世界正處在商業條件改變的轉捩點。那些忽略綠色資本主義的公司,終將自嘗苦果。……事實上,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業者與企業家基於這個信念,促使企業負起更多的環保責任。(Amory and L. Hunter Lovins 2002:21)


  事實上,大多數貫徹永續經營(universal management)的企業,以促進環保作為賣點(selling profits),早在1989年12月備受各界高度推崇的「關注世界研究中心」(Worldwatch Institute),發表「作好了就是作對了!」(Doing Well by Doing Good)的著作,文中提出許多範例,越來越多企業在促進環保的同時,也促進了荷包!文章末了更提出令人拍案叫絕的結論:「幸好!企業致力於環保也有錢賺!」,貼上綠色的標籤,其實往往就是賺錢的保證。


  三、教育責任(Educational Duties)


  企業對涉利者賦有教育責任,以日友公司來說,企業當有專業人員提供專業知識,並出具關於戴奧辛和汞排放的標準值,並為涉利者(包括:業主、員工、社區民眾、鄰近農戶、環保團體、其他消費者、台灣社會等)說明公司的排放標準符合規定的程度,消除社會大眾的疑慮。


  據媒體指出,過去日友公司廢棄物處理常為社區民眾詬病,農民經常在田間、日友廠週邊撿到廢氣的針頭、動手術棄置的器官、儀器,焚化後的灰燼有時只以帆布覆蓋,風吹雨打,難免散逸;從中顯示工作人員欠缺專業處理的知識,因此在廢棄物的處理方面,應由專業人士教育廠內員工專業處理的程序,尤其是對SARS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人員的防護措施更需要完備。


  四、回饋社會(Repay to Society)


  社區容許企業構造所須設備,從事各項產業經營,雖然相對可使社區從企業的經營中獲得稅基、經濟資源和增加就業機會的各項福利。但是,企業也被期待是良好的公民,如果因為企業的營運而增加社會成本或污染,在道德上,企業有義務提撥盈餘協助地方建設或減除各種污染的公害。就日友公司來說,企業如果想要「撘便車」(free rider problem),不願增加支付相對的社會成本,協助解決產業排放的污水或廢棄等問題,眼睜睜地看著環境惡化,不合於商業倫理的規範。學者提出「涉利論」(Stakeholder Theories)的兩個指標原則:


  (i) PCR(Principle of Corporate Rights)企業及經營者不可以為了自己的決策而傷害別人合法的權利。


  (ii) PCE(Principle of Corporate Effects)企業及經營者應該為自己行為的結果負責任。(注二)


  就PCR來說,SARS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元長鄉民眾透過抗爭的力量,終究不敵公權力決策加上日友公司承受和平醫院廢棄物合法契約的壓力,但是,憲法保障人民有生存的權利,在整體政策的考量下,醫療廢棄物處理決策定案由日友公司焚化處理,坐收漁利的是日友,而飽受污染後遺症的卻是社區民眾,從中凸顯出邊陲地區弱勢團體的無力,醫療廢棄物的處理使元長鄉造成嚴重的污染,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嚴重影響社區民眾的生活品質與健康,難辭其咎地失之於「公義」(justice)、「公平」(fairness)的對待。


  從PCE檢驗日友公司處理醫療廢棄物流程的問題,官方及業主雖提具承諾定期為民眾作抽血檢驗,事實上,這僅是「治標」(merely to alleviate the symptoms of an illness)的作法,只是從「後果」(consequences)排除問題,並未從「根本」(foundation)解決問題。因為,重要的不只是民眾抽血檢驗的結果,還包括產業對整個環境污染的社會成本及社區民眾如何維持健康無憂慮的生活品質和權利。至於日友公司應該如何妥善的負責任,回饋社會、社區、當地農戶、環保團體安心有保障的策略,才是對症下藥的商業倫理決策。


  五、企業公民(Enterprise Citizen)


  善盡公民的良善責任是企業重要的社會責任,今年(2003)4月26日美國著名的《商業道德》(Business Ethics)雜誌公佈了「全美100名最佳企業公民」的年度 評選結果,其中以惠普公司(Hewlett- Packard)名列第二。這一評選是基於各企業界對七種涉利者:讀挐憤蠾釭怴B𠯢雇員、泋顧客、𡜦社會群體、栛環境、珕海外投資者、恊女性和少數民族的服務進行定性評估。這項資料顯示出,成功的企業勢必要重新定義,不再是以營運和管理為考量基礎,而是走上企業公民的進路。


  惠普公司創立之初就建構出『開拓科 學的疆界,為人類的福利貢獻』具有道德理念的倫理化經營。在這個觀念引導下,持續展開企業倫理體系的措施,並於今年4月首次公佈《社會和環境責任年度報告》,文中明確地提昇以企業公民的高度策略作為企業競爭的重要優勢,系列地標示出履行社會責任的計劃和成就,建構出企業公民的體系。惠普公司的案例反應出世界一流企業的發展趨勢,不僅要遵從商業道德和企業倫理,更要系統地、完善地構築企業公民的體系作為營運的規範。


  此外,台灣地區的個案,可以中鋼公司作為示範,中鋼對廢棄物中間處理及處置原則,採取物理、化學、生物、焚化等處理方法,確立出以迅速有效地達到廢棄物『減量化』、『安全化』、『安定化』、『資源化』、『再利用』、『無害化』的具體目標,避免造成污染,將對環境生態的衝擊和可能產生的污染,盡其可能降到最低限,是一個值得師法的典範。一流的企業理應揚棄與社會大眾的拉鋸戰,在強化企業公民認知的同時,以倫理的規範制約不道德的工商活動,並積極地調和與各涉利者間的利益衝突,才足以步上永續發展的願景。


 肆、結論


  從SARS醫療廢棄物的處理過程,日友公司與元長鄉民的角力間,為商業倫理提供一些反思:


  (i) 社會責任展現企業的命脈:企業如果發揮倫理關懷,資源共享,積極投注社會責任,將可使企業的活力源源不斷,永續發展。


  (ii) 社會責任企業成長相輔相成:良善的社會互動關係,影響企業未來的發展。善盡社會責任,可從企業形象樹立品牌,創造企業成長;反之,若未善盡社會責任,社會組織集體反抗,將削弱企業的成長。


  (iii) 倫理道德落實社會責任:實現企業的道德義務,不泯滅良心,導入社會安全、保護資源、社會福祉的企業關懷,建構社會責任的機制。


  經營企業應該全面關注涉利者的利益及權利,同時,每一涉利者應該有權利參與實質影響他們福利的決策。現代商業倫理的概念,已經逐步地從「為股東獲利」的概念,走向為「涉利者」利益經營的新趨勢。企業在營運的同時,必須投入與涉利者多邊關係的網絡,打造與涉利者間誠實(honest)、信任(confidence)、尊重(esteem)、互惠(reciprocal)、支持(support)、共識(common consensus)、公平(justice)、責任(duty)、合作(cooperation)關懷(concern)、溝通(communication)的倫理互動;企業對涉利者的回應,不能為了股東的利益,對涉利者進行傷害(injure)、欺詐(defraud)、說謊(falsehood)的手段。如果決策者(decision maker)能夠跨越短期利益(short-term benefits)的利己主義(egoism),企業執行的業務,不難服膺於道德標準中,那麼,對涉利者的訴求,哪裡不能夠周延呢?


 伍、附註


  註一:出自《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問題何在?》,Washington D. C. 資訊中心提供。文中指出,戴奧辛是致癌物,和流產、生育率下降、免疫系統、荷爾蒙失調有關;汞則會安擾胎兒腦部發育,對中樞神經系統,腎、肝臟造成毒害;這兩種毒素會終生積存於體內,無法分解。同時,焚化醫療廢棄物產生的灰渣,比掩埋垃圾的毒性更強。


  註二:參見William M. Evan and R. Edward Freeman (1993), “A Stakeholder Theory of the Modern Corporation: Kantian Capitalism,” in Tom L. Beauchamp and Norman E. Bowie (eds), Ethical Theory and Business, Englewood Cliffs, N. J.: Prentice- Hall, Inc., pp. 75-84.


 陸、參考文獻


  1. Freeman, R. Edward (1984), 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 Boston:Pitman.


  2. Carroll, Archie B. (1996), Business and Society: Ethics and Stakeholder Management, 3rd Edition, Cincinnati, Ohio: South-Western College Publishing.


  3. Thomas Donaldson & Thomas W. Dunfee (1997), Ethics in Business and Economics, Printed in Great Britain by Galliard (Printers) Ltd, Great Yarmouth.


  4. Amory and L. Hunter Lovins 著吳信如譯2002《綠色資本主義》(Creating The Next Industrial Revolution),台北:天下雜誌股份有限公司。


  5. 葉保強•陳志輝合著


  1999《商亦有道-商業倫理學與個案分析》,香港:中華書局。


  2002《建構企業的社會契約》,中和市:鵝湖出版社。


  2002《金錢以外》,台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


  6. 李瑞全主編


  2002《應倫通訊 第23期── 新時代的商業倫理》,中壢市:中央大學哲研所。


  7. 行政院環保署


  1992《公害糾紛處理白皮書》,台北,行政院環保署。


  8. 徐炳勳譯,Frances Cairncross著


  1992《美麗共生── 使用地球者付費》,台北,天下文化出版公司。


  9. 許彩雲


  1992年5月〈台灣企業破壞臭氧層〉出《遠見雜誌》,頁1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