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室誠徵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發布日期 :
2026-02-11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工作內容:
1.產學合作計畫經費報支審核及帳務處理(含會計管理系統操作)。
2.採購案件監標、合約審核、監驗及相關簽案會辦。
3.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需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公務人員侍親留停期間(115年4月7日起至116年4月6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薪資36,005元,碩士學歷薪資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5年3月3日止。
【工作地點】本校主計室(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商學或管理相關科系畢業,有修會計學分者並具國立大專校院工作經驗者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證明俾利審查)。
3.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及網路系統之操作。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主動積極、有責任感、配合度高、溝通協調能力佳。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3月3日前將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國立中央大學主計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1.個人履歷及自傳(請檢附相片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甄選方式以公開評選,正取1名,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053,范秀瑩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一、職稱: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工作內容:
1.產學合作計畫經費報支審核及帳務處理(含會計管理系統操作)。
2.採購案件監標、合約審核、監驗及相關簽案會辦。
3.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需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公務人員侍親留停期間(115年4月7日起至116年4月6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薪資36,005元,碩士學歷薪資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5年3月3日止。
【工作地點】本校主計室(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商學或管理相關科系畢業,有修會計學分者並具國立大專校院工作經驗者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證明俾利審查)。
3.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及網路系統之操作。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主動積極、有責任感、配合度高、溝通協調能力佳。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3月3日前將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國立中央大學主計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1.個人履歷及自傳(請檢附相片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甄選方式以公開評選,正取1名,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053,范秀瑩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公告類別: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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