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1名

發布日期: 2025-05-14    公告單位: 人事室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擔任本校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依據該防護計畫實施員工滅火報警訓練、消防安全設備維護、申報檢修…等管理工作。
2.協助全校實驗室化學品管理。
3.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提報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設置相關應變器材。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4,960元,碩士學歷起薪40,33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8日止。
【工作地點】本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相關證照或其他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3.熟悉一般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如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 Point等。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主動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28日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ncu7303@ncu.edu.tw),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環安中心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032,陳瑾瑩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更新日期: 2025-05-14 公告類別: 徵才 瀏覽人次: 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