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1名
發布日期: 2025-09-05 公告單位: 人事室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2日止。
【工作地點】本校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9月12日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chiya2048@ncu.edu.tw),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人事室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780,黃琪雅專員。
四、備註: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辦理教職員、編制外人員之待遇案件審核及法制業務。
2.編制外人員(不含計畫人員)之待遇、保險、退休、撫卹等案件審核及法制。
3.健康檢查、結婚、喪葬、生育津貼、子女教育補助費案件。
4.職員、契僱留職停薪及法制。
5.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2.編制外人員(不含計畫人員)之待遇、保險、退休、撫卹等案件審核及法制。
3.健康檢查、結婚、喪葬、生育津貼、子女教育補助費案件。
4.職員、契僱留職停薪及法制。
5.臨時交辦事項。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考核工作表現評價,考核合格,正式僱用;不合格,不予僱用。
五、待遇:
2.試用期為3個月,考核工作表現評價,考核合格,正式僱用;不合格,不予僱用。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2日止。
【工作地點】本校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其他條件: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積極、熱情、有責任感,能獨立作業。
3.具英檢證書、人事或會計相關背景者尤佳。
2.積極、熱情、有責任感,能獨立作業。
3.具英檢證書、人事或會計相關背景者尤佳。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9月12日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chiya2048@ncu.edu.tw),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人事室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請以附件履歷表WORD檔)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5.以上相關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檔寄到連絡人信箱(chiya2048@ncu.edu.tw)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5.以上相關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檔寄到連絡人信箱(chiya2048@ncu.edu.tw)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780,黃琪雅專員。
四、備註:
1.本職缺面談時間暫定1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0,參加複審者請依通知時間抵達本校人事室,未按排定時間或未到場者以棄權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
2.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2.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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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9-05
公告類別: 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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